一、直接回答
要。CNAS 对所有获准认可实验室安排监督评审,分为定期与不定期两类,目的是证实其在认可证书有效期内持续符合认可要求。定期监督评审一般在获证后 12 个月内首次安排,须现场评审、无需实验室申请;不定期监督评审在实验室发生变更、收到投诉或认可要求变化时视情况安排。实验室无故不按期接受定期监督评审,将被暂停认可资格。
二、两类监督评审
| 类型 | 触发 | 形式 | 是否需申请 |
|---|---|---|---|
| 定期监督 | 获证后 12 个月内首次,之后按 CNAS 安排 | 必须现场评审 | 否(CNAS 主动安排) |
| 不定期监督 | 变更/投诉/认可要求变化等 | 现场或文件评审 | 否 |
三、适用对象
所有取得 CNAS 认可的实验室(检测/校准/医学/生物安全等),在 6 年证书有效期内均须接受。
四、常见误区
- 「获证就一劳永逸」——监督评审持续核查,不合规会被暂停/撤销;
- 「监督只是走形式」——聚焦持续符合性与变更管理,强度不低;
- 「延期无所谓」——确需延期须书面申请,一般不允许超 2 个月;
- 「变更不通报」——人员/方法/设备/场所重大变化须及时通报 CNAS。
五、依据与标准
主要依据:CNAS-RL01《实验室认可规则》第 5.3 条(监督评审);CNAS-GL01《实验室认可指南》第 5.8.1 条;整改期限一般 2 个月,涉技术能力的不符合 1 个月内完成。
六、常见问答
CNAS 获证后还要接受监督评审吗?
要。分为定期与不定期监督评审:定期一般在获证后 12 个月内首次、必须现场评审且无需申请;不定期视变更/投诉/认可要求变化等安排。无故不按期接受将被暂停认可资格。
监督评审和复评审有什么不同?
监督评审在证书有效期内持续核查「持续符合性」(定期+不定期);复评审在证书到期前(境内提前 6 个月)对全部范围重新评审以延续认可。二者频次、范围、目的不同。
提示:本页为通用问答梳理,具体监督频次与安排以 CNAS-RL01 最新版本及秘书处通知为准;本页不构成正式辅导意见。